2025年1月21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正式将下面5项物质纳入SVHC物质清单。至此,SVHC物质清单由原来的242项增加至247项。
之前评议的“亚磷酸三(4-壬基苯基,支链)”在评议中明确了“亚磷酸三(4-壬基苯基,支链)酯”不论其物质本身,还是当其含有≥0.1%的“4-壬基苯酚,支链和直链”时对环境而言都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。因此,此次只针对第21批SVHC候选物质“三(壬基苯基)亚磷酸酯(TNPP)其中4-壬基苯酚(支链和直链)(4-NP)含量大于等于0.1 %”的物质条目更新为“亚磷酸三(4-壬基苯基,支链和直链)酯”。
截止目前,SVHC 物质清单含括: 247项正式物质,1项(间苯二酚)待决物质, 5项意向物质。
新增5项物质
企业职责
根据REACH 法规article 7(2)要求,如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>0.1%,且年出货量>1吨,企业需要向ECHA进行通报;
根据article 33和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的要求,如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>0.1%,企业需要向下游及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,以确保可以安全使用该物品,同时需要做好SCIP数据的上传。
SVHC清单每年至少更新两次,随着SVHC清单物质的不断增加,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也越来越多, 信测标准建议客户密切关注法规的更新动态,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,从容应对法规新要求。
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,信测标准可以提供SVHC 物质测试服务,SCIP申报及培训服务。同时,信测标准也可以为广大客户提供一站式限用物质测试服务,如RoHS, REACH, POPs,加州65,TSCA以及FCM(食品接触材料)等测试服务,助力企业在原材料,生产过程,成品等个环节有效管控风险,符合目标市场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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